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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6 发表于 2008-6-15 10:44

敲诈不成就病毒攻击一审被判4年

刘某参与境外赌博亏损,就想敲诈境外博彩公司。遭拒后,刘某竟对博彩公司网站进行病毒攻击,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近日,鼓楼法院经审理,以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刘某有期徒刑4年。

  刘某原是福建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他曾利用自己开设于深圳市罗湖区的服务器,长期参与境外赌博网站的网络赌博。亏损后,他萌生了敲诈对方的念头。

  2006年12月16日 ,刘某向澳门彩票有限公司网站发送电子邮件,自称为“飚风小组”组长,要求澳门彩票有限公司提供“资金赞助”,将6万元人民币汇入指定的银行账号,否则,他和“飚风小组”成员便入侵该公司网站及电脑系统。对方公司收到敲诈邮件后,拒绝汇款至指定账户。次日,刘某便使用病毒软件对“澳门彩票有限公司”网站进行攻击,导致该网站瘫痪,造成不小的投注损失。(难道是ddos?)

  案发后,澳门警方接到澳门彩票有限公司报警,并与内地警方合作。经广州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侦查,破获该案。

  据了解,刘某利用互联网对境外赌博网站进行敲诈勒索,成为鼓楼法院刑事审判遇到的首例此类案件。经庭审质证,法院一审认定刘某敲诈勒索罪(未遂)成立,并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刘某不服,并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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