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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s23 发表于 2008-8-15 08:07

陕西3人组织百余村民在省委附近非法集会获刑

西安晚报8月15日报道 因组织村民非法集会,破坏党政机关办公秩序和社会秩序,灞桥区三村民被灞桥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3年和1年。

邱土改、梁管社、张建荣三人系灞桥区席王街道梁家街村村民,因我市三环路建设、中银万泰房地产开发项目征用该村土地,三人对补偿标准、拆迁安置等问题不满,自2006年4月起,多次组织策划该村村民到省、市、区政府集会上访,还曾多次进京上访。

期间,市政府相关部门及灞桥区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均对他们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答复,但邱土改等三人不满意,继续煽动、组织百余名村民,于2007年5月30日、6月7日、8月20日分别聚集在省委、省政府、市政府大门附近,非法集会并悬挂横幅。公安机关依法劝散,但他们仍拒不离开,长时间滞留现场,致使党政机关车辆行人出入受阻,交通秩序混乱。

8月11日,灞桥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建议权和申诉权受法律保护,公民正常上访、信访亦受有关法律法规保护。但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有义务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被告人邱土改、梁管社、张建荣未经公安机关许可非法集会,严重破坏了党政机关办公秩序和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集会罪,故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本文来源:东方网 作者:崔晓刚 成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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